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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金华市义乌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2017-04-1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浙江金华市义乌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浙江金华市义乌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位老师: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浙教师〔2013〕110号)的精神,《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7〕2号)现就做好2017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受理
  从2014年开始,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授权杭州师范大学代为受理,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工作由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中心”,设在杭州师范大学)组织进行。
  二、申请认定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1.高等学校教学人员。
  任教时间满一年的教学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依法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通过社会人才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的人员)。
  2.高职院校聘用的“双师型”人员。
  由高职院校合同聘用(指外聘兼职人员,人事档案不在院校,也不是人事代理的人员)的专职从事职业技能实训实践教学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等级证书的“双师型”教学人员。
  (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至4月21日之间每天的7:00-24:00,申请人须在此时间段完成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报系统,根据提示流程逐步操作进行申报。现场确认点选“省高校教师资格测试中心”。
  注意: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科,点选系统中提供的二级学科。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
  “能力测试课程”栏填写需要参加能力测试的具体课程。能力测试课程须是高等教育课程。
  2. 必须设定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便忘记密码使用“找回密码”的功能时,接收系统发来的电子邮件。
  3.注册填写信息并 “提交”,系统显示“你已完成注册”后,为确保注册信息无误,需及时登录系统获取报名号,查看、修改注册信息,了解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打印申报材料。
  4.在网报系统在线或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选择A3格式,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下载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由二级学院(部门)如实填写鉴定意见并由鉴定填写人签名,不要盖二级学院(部门)的章。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资料下载”中下载打印《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贴上个人照片,到人事处盖章,并到指定医院体检。由主检医师在体检表上签署“合格”的明确结论,现场确认时未有“合格”的明确结论的,按“确认未通过”处理。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重新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教师建议用本科专业进行申报。
  (三)资料初审
  资料初审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至4月28日。地点:人事处。资料初审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国外取得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原件及影印件(影印件上的公章务必清晰)。
  3.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符合免测条件的可不递交)
  5.《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符合免测条件的可不递交);
  8. 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正本或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正本及影印件;(学历证书上已反映是师范教育类的可不递交);
  9. 《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附件1),另交与上传系统同底的两寸照1张。
  申请人根据材料清单顺序整理递交的材料,每一档案袋装1名申请人材料,档案袋面粘贴材料清单,袋内材料种类及数量须与材料清单相符,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其他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未递交初审的申请人,不能通过本次认定。
  (二)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
  (三)工作要求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除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外)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2.申请人毕业证书上未反映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学校或学校教务处公章(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或者提交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成绩册上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习考试合格成绩。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清单
  2017年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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