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宁波大红鹰学院招聘拟聘公示(二)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规定和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7年3月20日 )规定的相关程序,经过公开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大红鹰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2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和宁波大红鹰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
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0574—87183384,联系人:符老师
宁波大红鹰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0574-88044810,联系人:劳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原标题: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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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红鹰学院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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