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院招聘体检名单(第二轮,第一批)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7年第二批)》要求,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招聘人数及规定录用办法确定以下人员为临床、医技、行政岗位第一批体检、考核对象。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公示七天。
一、体检时间
进入体检的应聘考生,请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到医院签到并提交材料。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弃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7日期间,上午8:30到医院湖滨院区行政楼4楼421室签到并参加体检。(体检仅在上午进行,请应聘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二、提交材料
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就业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原件、四六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四六级证书。
非应届毕业生及无三方协议应届毕业生,报到前需到医院财务科出纳处预支违约金10000元,凭收据办理报到体检手续。违约金将于8月份入职后统一退还。
三、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二)体检前一天的晚饭应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加餐。检查当天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
(三)留尿应留取中断尿(即先排一点尿后,再留尿)。
(四)女性月经期不宜留尿,应在月经干净3天以后留尿。
(五)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负担。
(八)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标题:2017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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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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