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海盐县委社工委武原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人公告
2017浙江海盐县委社工委武原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加强村、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推进村(居)民自治程度,经武原街道办事处申报,县委社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原街道办事处专职社区工作者1名,主要从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招1名。要求:海盐县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级社工师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20日后出生)。招入后主要从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
户籍地以招聘公告发布日为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 5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3、报名所需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持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国家级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交近期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2张。
4、资格审查:由武原街道办事处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者本人。
(二)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报名结束后,按1:2开考。招考单位对所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并根据面试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办法及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递补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对象公告》发布后如遇放弃,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5、因与本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工、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进行,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6、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报考咨询电话:0573-86028764
原标题:海盐县委社工委武原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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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海盐县武原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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