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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选调)128人公告

发布:2017-05-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浙江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选调)128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5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浙江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选调)128人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 工作人员 128名,其中公开招聘92名,公开选调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2017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选调对象须为本县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岗满3年的人员(人员编制、现从事岗位与选调岗位要求一致);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定向委培生、学费代偿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只能限报永嘉县医学科教发展中心全科医生4岗位(岗位代码17058),无工作年限要求。
  (三)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岗位。
  (四)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岗位。
  (五)报考专业的审查按《2017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规定执行。
  (六)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
  三、招聘(选调) 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5日(每天7:00—21:00)。
  网址:http://www.zjwjrc.com(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6月6日—6月9日(每天7:00—21:00)。
  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
  本次招聘(选调)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6月10日—6月11日(每天7:00—21: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21日—6月23日(每天7:00—2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科目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少于5人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5.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yjwsjs.cn)公布。笔试成绩、名次由考生自行在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依次以学历高者、职称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对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一并公布,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信息表(网上打印)、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信息表(网上打印)、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含试用期,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体检、考核。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对象的也如上述办法处理。
  (四)体检和考核
  1.选调岗位不需体检,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2.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4.报考全科医生岗位(代码为17049、17050)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笔试成绩同分,则抽签确定)依次选择单位。择岗具体时间在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或自愿放弃)择岗,取消聘用资格,相关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6.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代码为17049、17050岗位除外)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办法处理。
  (五)公示及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调动)资格,不再递补。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选调)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4.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脱产培训时间),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得申请调动或辞职,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或永嘉生源的人员,“永嘉生源”是指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其户籍在永嘉县;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或温州生源的人员,“温州生源”是指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其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截至2017年5月31日为止,除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考人员必须在2017年5月31日—6月5日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四)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选调)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七)本次公开招聘(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7205786(永嘉县卫计局组织人事科)
  原标题:2017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选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7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017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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