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浙江象山县教师资格认定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一周(5月24日—6月2日),若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象山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反映;如无异议,上述人员可随带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6月5日—6月9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及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务必存放于个人人事档案中,遗失不补)。
联系电话:象山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65732890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65733534。
原标题:2017年春季象山县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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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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