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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遂昌县小学全科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24人公告

发布:2017-06-2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遂昌县小学全科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24人公告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遂昌县小学全科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24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7〕33号)和《2017年浙江省小学全科教师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方案》精神,现将我县2017年小学全科教师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院校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丽水学院。
  二、招生计划(具体见附件:计划方案)
  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5人,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6人,高中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3人。
  三、招生对象
  2017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遂昌县户籍的考生。
  四、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 ” 的原则,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步骤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 比例(四舍五入), 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教育局,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公示。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商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服务期为6年)。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县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6.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培养模式
  教师定向培养采用承担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等院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联合培养、定向就业的模式。
  六、培养经费
  录取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给予每人2万元的补助,采用毕业到岗后补偿形式落实。
  七、就业政策
  毕业后由县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农村小学和公办中学任教。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
  点击下载>>>
  附件:2017年遂昌县小学全科教师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方案.xls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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