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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5人公告

发布:2017-06-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5人公告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浙江杭州市上城区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5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7〕33号),杭州市上城区2017年招收小学全科教师5名,委托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定向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培养院校(见附件)
  二、招生录取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步骤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具体志愿填报事宜请咨询招生院校或省教育考试院。
  2.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提供给上城区教育局,由上城区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公示。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上城教育信息港和上城人才网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商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上城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录取。各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三、培养模式和培养经费
  教师定向培养采用承担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等院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联合培养、定向就业的模式。委托培养的小学全科教师在校学习期间需到上城区内学校进行教育实习。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原则上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采用毕业到岗后补偿的形式落实。
  四、就业政策
  参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政策,毕业后由区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小学全科教师岗位任教。
  杭师大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65193、28865518
  浙师大招生咨询电话:0579-82282245
  上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71-87802200、87822585
  原标题:杭州市上城区2017年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点击下载>>>
  招生计划和培养院校.docx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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