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兰溪师公开招教师拟录用人员公示暨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2017年兰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首批)》,经考试、体检等程序,首批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教师确定以下人员为拟录用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8日—7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兰溪市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79—88821127 88821128。
拟录用人员于7月25日下午2时30分到兰溪市教育局(兰溪市丹溪大道333号)二楼会议室(西北边侧门进)签约并进行定点岗位选择。
为尽快办理入编、落实工资待遇,根据工作需要,新聘用教师需送交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2.全日制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二份,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二份;
3.有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复印件一份;
4.毕业学校发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报到证。
(二)往届毕业生
除了上述1、2、3材料外,有工作经历并参加过社保的需另提交以下资料:
1.2017年7月底前参加工作的招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聘用时发放的工资清单(如银行打印发放工资清单或纸质工资卡、工资表等材料,须加盖银行印戳与原工资发放单位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参加社会保险费中的养老金保险(其中:主要能反映有单位名称所缴纳的养老金保险)的起止时间清单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
以上材料要求按相应顺序依次排好,装订成册,于签约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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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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