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拱墅区招聘已公示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有关事项通知
拱墅区教育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招聘已公示人员即将办理录用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含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向现任教学校申请办理调出手续,由主管教育局(或人事局)开具《商调函》(抬头写“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调表》等,需要我局先发录用函的请与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调动时在现工作单位办理辞职手续的,用《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书》替代《商调函》和《商调表》。
另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调入人员申请表》,录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附件1);
2.学历证书(从中专起的所有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书、配偶在杭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以夫妻分居身份报名者提供);
4.随军审批表、部队干部任命表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以随军家属身份报名者提供);
5.主要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3项。
6.填写完整的《杭州市事业单位人事信息采集表》A4纸打印稿(附件2)。
(二)以上材料在8月3 -4日报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902室)。
二、应届毕业生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未签《就业协议书》人员,先到录用学校(园)签《就业协议书》,然后携《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于7月27-28日至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902室)盖章确认,杭州生源的毕业生请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外地生源的毕业生请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原件(留杭名额的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证明);
(二)应届毕业生如需开具调档函的,在7月27-28日到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
(三)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间为8月7-9日;2017年新教师(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在拱墅教育网“政务公开—教师招聘”栏查阅。
三、在杭州城区任教的非编制教师按下列要求办理
8月10-11日持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原件到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902室开具调档函,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杭州市事业单位人事信息采集表》A4纸打印稿(附件2)。
办理地点: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拱墅区北城街55号902室)
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88259974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已公示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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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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