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平阳县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一、领证对象:
2017年春季取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对象。
二、领证时间:
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
三、领证地点:
平阳县教育局(昆阳镇状元路68号)406室。
四、注意事项:
1.领证时须携带身份证;
2.如由他人代领的,须持资格证所有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
平阳县教育局
2017年7月25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