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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慈溪市人民医院编外用工报考条件调整补充通知

发布:2017-08-2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浙江慈溪市人民医院编外用工报考条件调整补充通知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调整慈溪市人民医院编外用工报考条件的补充通知
  经研究,决定调整编外用工报考条件,调整后报考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能服从上级安排。
  2、慈溪户籍(以1987年8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护理人员:要求护理学或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药剂人员:要求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药学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检验人员:要求医学检验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上述岗位工作。
  5、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岗位与招聘程序不变。
  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医院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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