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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海宁市嘉睿人力招聘2人公告(派遣至海宁市司法局)

发布:2017-09-0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浙江海宁市嘉睿人力招聘2人公告(派遣至海宁市司法局)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报名地点: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人力资源市场6号窗口。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嘉睿人力招聘(派遣至海宁市司法局)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司法局,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名称
  交通事故调解员1名(袁花)
  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纠纷调解员2名(市区)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人力资源市场6号窗口
  3、联系电话:0573-87289093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大学本科学历,海宁市户籍,年龄18至35周岁(截止2017年9月8日)。
  3、从事调解工作二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投诉处理、纠纷调处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专业要求:不限
  四、工资待遇
  缴纳五险,年薪在4万元左右。
  五、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对简历筛选后采用面试的办法。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1.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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