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吴兴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拟录用补充公示
吴兴区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拟录用人员补充公示
根据《吴兴区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有关规定,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李娟等2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实名反映。
2.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共7天。
4.公示受理电话:228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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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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