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台州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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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
时 间 |
对 象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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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 申报 |
3月28日至 4月2日 (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 |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者)人员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注: (1)网上申报时,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如因地址不详或不实, 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的,责任自负. (2) 怀孕者,建议选择下次申请(详见“体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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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确认 |
4月11日- 4月13日 (8:00-11:30 14:00-17:00) |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者)人员 |
带齐申请材料(见下),到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30号(职业资格资质综合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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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
4月17日7:00 |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已在网上申报的人员 |
空腹,带体检费、与网上报名相同照片1张到指定 医院体检(现场确认时通知)。复检者按体检中心规定时间参加复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Δ (怀孕者,建议选择下次申请,不建议怀孕参加体检,申请人坚持要参加胸透等所有项目体检的,须充分征求家人和医生意见,告知体检负责人,并按医院规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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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公示 |
4月28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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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人员名单在临海教育网(http://linhai.tzedu.org/)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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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5月8日后 快递寄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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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时,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如因地址不详或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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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上交材料名称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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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
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打印,且必须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再上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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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
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并盖章;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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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 原件 (户口复印A4纸,户主页印在上方,本人页印在下方) |
收户口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或收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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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A4纸,国徽页印在上方,身份证号页印在下方,并复印在户口复印件反面)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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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历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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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在学历证书复印件反面)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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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2015年下半年后的,收网络打印版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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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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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与网上报名相同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黑白或彩色证件照4张(自拍照不允许) |
4张: 现场确认时上交办证1张;体检时带1张贴于体检表中;2份申请表中如打印的照片不清,则各贴1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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