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温州市瓯海区考试拟录用名单公示(二)
2018年温州市瓯海区考试拟录用名单公示(二)
根据2018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安排,拟录用李思民等6人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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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考单位名称 |
报考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
拟录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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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州市瓯海区计划生育协会 |
工作人员 |
李思民 |
女 |
03201120513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温州市瓯海区计划生育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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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徐 啸 |
女 |
03201112001 |
浙江省杭州学军中学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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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温州市瓯海区街道机关 |
专职人民 武装干部 |
曹 博 |
男 |
03201061209 |
温州市鹿城区直机关工委 |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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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温州市瓯海区街道机关 |
优秀村干部“职务2” |
陈凯胜 |
男 |
03789122019 |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大同村 |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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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温州市瓯海区街道机关 |
街道公务员 |
林事成 |
男 |
03201072513 |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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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温州市瓯海区乡镇机关 |
乡镇公务员 |
陈志谦 |
男 |
03201120412 |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 |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5月9日起到5月15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577-88511988。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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