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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衢州市常山县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发布:2018-06-26 16:07:3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浙江衢州市常山县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常山县2018年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07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双学科”复合型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018〕23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常山县2018年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招生对象
  2018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常山教育事业服务的具有衢州市户籍的考生。
  三、招生录取
  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6月26日-27日)填报志愿,相关志愿设置与填报参阅《2018年高考志愿设置与填报指南》。
  划取上线考生:省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分别提供给相关高校,由相关高校将拟录取名单发至常山县教育局。
  组织面试:常山县教育局根据三所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根据面试面谈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签订协议:对拟录取人员在本县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者,与常山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相应发至三所高校。
  学校录取:三所高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三所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名单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三所高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备案。
  四、录用
  1.定向培养学生如期毕业后,经政审、体检合格,县教育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6年。
  2.定向培养学生录用后进入正式事业单位编制,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相应学段学校任教。
  五、费用补助
  定向培养生毕业工作一年后,一次性发放助学金2万元。
  六、其他事项
  1.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咨询电话:5016926,联系人:张老师。
  2.本公告由常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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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计划.docx
  常山县教育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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