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资讯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社区

2018浙江海宁市嘉睿人力招聘启事派遣至海宁市海昌街道公告

发布:2018-06-30 10:58: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浙江海宁市嘉睿人力招聘启事派遣至海宁市海昌街道公告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嘉睿人力招聘启事(派遣至海宁市海昌街道)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海昌街道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保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7月5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周六、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联系电话:0573—89231661.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环保相关工作,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汽车驾照;
  3.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环境监测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各类复印件请自备)。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简历筛选后,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面试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z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