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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驾驶员公告(2人)

发布:2018-07-19 16:53: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浙江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驾驶员公告(2人)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C1证以上驾驶员1名,男性。
  2.A1证驾驶员1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有熟练的驾驶技术和2年以上驾龄经验,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3.具有慈溪市户籍(以2018年7月25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持A1证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人民检察院(浒山街道新城大道南路659号)政治部702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1:3比例的,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
  (二)考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技能测评。道路驾驶技术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按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录用:经体检、考察合格,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四、待遇、管理
  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标准参照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临聘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已与市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本公告由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3912017
 
  点击下载>>>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报名表.doc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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