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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丽水市云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名)

发布:2018-07-26 17:05: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浙江丽水市云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名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云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云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请登陆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he.gov.cn/)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unhe.gov.cn/bmzt/yhrs/)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8月2日至2000年8月2日期间出生);
  5.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8月2日;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云和县城北路21号,县府大院斜对面)。
  3.报名办法。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2018年云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报名表自行下载,在岗在编人员须由有关单位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
  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计划核减与再次报名办法。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研究是否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再次报名时间、地点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再次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二门,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200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二门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相关办法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四、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5129733(云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0578-5122722(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下载>>>
  附件1:2018年云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 2018年云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委托书.doc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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