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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录一线管理职工公告(3人)

发布:2018-07-26 17:09:2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浙江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录一线管理职工公告(3人)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录一线管理职工公告
  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下辖8家子公司。为满足环卫集团下属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管理职工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待遇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环卫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
  5、因环卫工作的特殊性,需招聘籍贯上虞、现居住本区(按招聘要求)的常住人口(以派出所所户口簿为准)。
  三、招录程序
  经面试合格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213 室(曹娥街道腾达路158号)。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89297218
  3、报名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面试: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后单位交纳五险,工作满一年交纳公积金。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 (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因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绍兴市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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