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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宁波市宁海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外法学会文员公告(1人)

发布:2018-07-27 16:18:3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浙江宁波市宁海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外法学会文员公告(1人)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宁海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国共产党宁海县委政法委员会拟面向宁海县范围内招聘1名法学会文员(劳务派遣形式),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工作认真,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没有受过党政纪(纪律、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未参加邪教组织。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宁海县生源或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含电脑操作),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义务。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7月3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传至邮箱1915264862@qq.com;亦可至宁海县委政法委(县前街5号)四楼404办公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网上报名者可在考试时一并递交上述资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录用办法
  笔试写作、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各按50%比例计入总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1名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其他编外用工。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宁海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
  本公告由宁海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9972721,华老师;65213007,胡老师。
  
  点击下载>>>
  报名登记表
  中国共产党宁海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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