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复函
关于同意聘用钟可为同志为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莲发改﹝2018﹞31号《关于要求聘用钟可为同志为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招聘钟可为同志为你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请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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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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