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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人)

发布:2018-07-30 17:37: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浙江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人)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职责:负责有关城市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投融资运作,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承建各类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改造工程;负责对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各类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开展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商铺建设、市场建设等多元化经营性项目;承担经济适用房建设、部门办公相关设施的委托代建,廉租房的建设、管理和运行;负责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任务;承担文化、卫生、教育和体育等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及其他市委、市政府交办等工作。
  单位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河阳路1号。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会计1名。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户籍:台州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18年8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8年8月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条件: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从事会计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3.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参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6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临海市大洋街道河阳路1号(三楼8319室)。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科实施。
  2.考核考试
  考核考试采取基本情况考核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先进行基本情况考核评分,再进入结构化面试。基本情况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按基本情况考核分与结构化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基本情况考核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若总成绩相同,以基本情况考核评分高的排位在前。若两部分面试成绩均相同而不能确定等额人选时,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加试方式另定。
  (三)体检、考察
  考核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适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上述情况,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考核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酌情递补。
  六、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报考我单位的处理。取消或核减招考计划在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予以公布。
  联系方式:0576-85968163
  该公告具体事宜由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
  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临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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