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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统考)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公示

发布:2018-11-08 15:08:2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统考)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公示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下半年浙江舟山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2018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到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东1号楼)参加资格复审。
  请入围面试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等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招聘职位没有要求的可不提供);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4);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资格复审当天,如考生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以下证件也可临时代替: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身份证领取凭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和社保卡(市民卡)。
  如需代领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代领人的委托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2天(11月12日9点30分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80-2281566。
  
  点击下载>>>
  1.2018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2.2018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
  3.工作经历证明.doc
  4.《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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