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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宁波市象山县农林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1名)

发布:2018-11-09 15:14: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浙江宁波市象山县农林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1名)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象山县农林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农林局;
  2.岗位名称:办公室文书。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农林局四楼办公室(象山港路442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23495。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签订劳动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第八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8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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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山县农林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象山县农林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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