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金华兰溪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引进人才公告(45名)
2018浙江金华兰溪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引进人才公告(45名)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兰溪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引进人才的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来优化医疗队伍结构,加强学科梯队建设,现就兰溪市2018年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引进人数
1、兰溪市人民医院人才引进36人。
2、兰溪市中医院人才引进8人。
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才引进1人。
二、招聘的范围、岗位、对象及报名资格条件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专业) | 计划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招聘条件及要求 | 可报考专业 |
| 1 | 兰溪市人民医院 | 差额 | 临床1 | 4 | 全国 | 具有二级医院工作经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并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2)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临床医学 |
| 2 | 中医 | 3 | 兰溪市户籍及生源 | 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二级医院工作经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五年本科及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本科及以上并具有相应执业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的人员。 | 中医学 | ||
| 3 | 麻醉 | 2 | 全国 | 具有二级医院工作经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五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并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证书的人员。 | 麻醉学、临床医学 | ||
| 4 | B超诊断 | 2 | 全国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
| 5 | 儿科 | 2 | 全国 | 临床医学 | |||
| 6 | 急诊科 | 3 | 全国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
| 7 | 耳鼻喉科 | 1 | 全国 | 临床医学 | |||
| 8 | 临床2 | 19 | 全国 | 临床医学 | |||
| 9 | 兰溪市中医院 | 差额 | 临床 | 6 |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及以上的人员,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证书;(2)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人员。 | 临床医学类 |
| 10 | 康复 | 1 | 全国 | 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本科学历,有专业资格证书。 | 康复治疗学 | ||
| 11 | 病案 | 1 | 全国 | 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二级医院工作经验。 | 临床医学类 | ||
| 12 | 兰溪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差额 | 麻醉 | 1 | 兰溪市户籍及生源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麻醉专业,麻醉上岗证。 | 临床医学 |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之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2日—11月29日。地点:兰溪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力资源部(兰溪市西山路1359号)。联系人:应练,联系电话:0579—88669016。
2、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信息表等相关证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不得用大头照)。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程序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1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
经考察、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不受招考比例限制,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可报名。
(二)人才引进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三)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附件下载:
兰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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