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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丽水学院人才引进补充公告(7名)

发布:2019-03-25 17:25: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浙江丽水学院人才引进补充公告(7名)已发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丽水学院人才引进补充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2019年丽水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2019年第3号)中的6个岗位重新发布补充公告,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学校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序号

二级学院、部门

学科

专业及研究方向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引进定位(岗位)

备注要求

1

民族学院

音乐学

理论作曲

1

博士研究生

 

专任教师

音乐专业院校毕业

2

 音乐学

声乐表演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任教师

博士,硕士(本科毕业于国内专业音乐学院声乐表演专业)

3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学

教育学原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1

硕士研究生

 

专任教师

 

4

商学院

工商管理类

国际商务或产业经济学

1

硕士研究生

 

专任教师

 

5

华侨学院

社会学

国际移民与海外华人研究

1

博士研究生

     

6

图书与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等相关专业

2

硕士研究生

 

教辅行政岗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要求:硕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招聘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丽水学院网站更新计划内容。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姓名+学位+专业+应聘岗位。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填写《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报考材料(需要PDF或JPG格式)、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可发至岗位所在学院(部门)的电子邮箱或发至人事处报名电子邮箱:lsxyrsc@126.com。
  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材料比选,综合材料比选主要对报名人员学历任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水平、获奖荣誉、学术成就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材料比选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应聘人员在面试前交验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除口腔医学(本科)实验技术人员岗位采用人事代理管理外,其他岗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博士为8年,硕士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丽水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告栏中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
  人事处咨询电话:范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8-2276051、2276220、2273627
  学院(部门)咨询电话:
  二级学院 负责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聘岗位
  民族学院 彭院长0578-2299551 潘老师
  0578-2296902
  lsmzxy2017@163.com 专业负责人、专任教师
  教师教育学院 兰院长0578-2271307 刘老师
  0578-2271037
  lsxyjyxy37@163.com 专任教师、教辅行政岗位
  商学院 朱院长0578-2271197 陈老师
  0578-2271157
  lsxysxy@163.com 专任教师
  华侨学院 李院长
  0578-2295362 吕老师
  0578-2295071
  liqrong@mail.ccnu.edu.cn 专任教师
  图书与信息服务中心 郑主任
  0578-2271283 郑老师
  0578-2271281
  txzx@lsu.edu.cn 教辅行政岗位
  附件:1.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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