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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丽水市青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名)

发布:2019-03-30 17:47:5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浙江丽水市青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2019年4月4日(上班时间)。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青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报县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具体岗位、招聘数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二)中国国籍,身体健康,女性18周岁至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25日至2001年3月25日期间出生),男性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5日至2001年3月25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男性,身高168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含)以上。
  (三)具有青田县范围常住户口(以2019年3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2019年4月4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青田县公安局大楼十楼1008办公室。
  2、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3月25日至4月4日登陆中国青田网政务公告栏目和青田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自行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3人(含)以下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2;招聘计划数3人以上,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1.5的,视情核减(取消)相应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再进行改报。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格填好,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退伍军人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测)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具体相关考试时间,在青田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不再另行通知。
  (二) 笔试
  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主动放弃。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约占6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三) 体测
  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测者,视为主动放弃。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每项100分,共400分(标准为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部标标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单项35分(含)以上,总分200(含)以上)进入笔试、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四) 面试
  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测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按报名岗位面试。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合成的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4×3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人(不含)以下的,按照1:3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4×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 体检
  体检参考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工作性质,同时要求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残病,本人以及三代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六) 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以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是否存在不宜报考的情形。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七) 公示与聘用
  考核结束,对拰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殊,试用期满考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青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四)本公告由青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青田县公安局政治处0578-6806520。
  青田县监察委员会0578-6826330。
  附件下载:青田县公安局招录辅警报名表.doc
  青田县公安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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