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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湖州市长兴县事业单位引进百名硕博人才公告

发布:2019-04-18 15:23: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浙江湖州市长兴县事业单位引进百名硕博人才公告已公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2019年5月31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浙江省长兴县事业单位引进百名硕博人才公告
  长兴是浙江的北大门,位于太湖西南岸,地处长三角中心腹地,北与江苏宜兴、西与安徽广德交界,自古被称为“三省通衢”,县域面积1430平方公里,下辖9镇2乡4街道,户籍人口63.45万。区位优势明显,对外交通发达,县内有一条黄金水道、两条国道、四条铁路、四条高速公路,与上海、杭州、南京等大城市均在90分钟交通圈内。长兴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物产富饶,生态优美,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绿色发展百强县,是一个“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宜居之地。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2019年长兴县实施新一轮事业单位“百名硕博引进计划”,面向重点高校分批引进100名硕博士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级部门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硕博士人才30名,专业不限。引进人才由组织人事部门结合人才的专业专长分配到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级部门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国家“985”、“211”高校全日制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
  2.国(境)外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
  3.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为国家“985”、“211”高校毕业。
  4.湖州户籍的国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其国内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或国(境)外本科为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毕业。户籍以公告之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9年湖州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视作湖州户籍。
  符合上述1、2、3、4项任何一项均可报名,以上1、2、3项生源、户籍不限。以上引进对象中,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志于到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优秀,且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应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部分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和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cxhrss.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2019年5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下午17:00。符合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19年长兴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cxx2019rcyj@126.com。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并向面试对象发放《面试邀请函》。
  4.组织面试。在面试报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019年浙江省长兴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及报名时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的原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6.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7.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政策
  1.面试补助。对应邀来长参加面试的,按照路程远近给予 最高1500元/人次的面试补助。
  2.入职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拟聘任7级管理岗位职务,硕士研究生拟聘任8级管理岗位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3.培养提拔。引进人才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及时调任公务员。
  六、其他
  1.本公告由长兴县委组织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名人员需了解最新动态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长兴人社)。咨询电话:长兴县委组织部人才科0572-6042086;长兴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管理科0572-6025574。
  附件:报名表.docx
  中共长兴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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