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湖州市安吉县公开招募民办学校支教教师公告(14名)
安 吉 县 教 育 局
2019 年关于公开招募民办学校支教教师的公告
2019 年关于公开招募民办学校支教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民办教育,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招募 14 名支教教师,支教时间为三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支教岗位及名额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1.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品行端正。富有团队精神和开拓意识,善于学习,挑战自我。顾全大局,愿意服从学校调配。
2.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年的县内在职公办教师(约定服务期未满人员除外);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适用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基本一致;
4.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7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条件特优者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四、招募程序和要求
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岗位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组织面试。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 4 月 30 日 12:00 止,逾期或提供资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安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天目中路 573 号 305室)。
报名时随带资料: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的《招募民办学校支教教师报名表》、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1 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所有证书原件(原件经验审后退回)及复印件。
2.面试。经审核后符合招募条件的教师应参加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满分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拟支教对象公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的比例确定拟支教对象,选派学校办学规模在 18 个及以上教学班的学校实际录用人员不超过 3 人,其他学校不超过 2 人,拟支教对象名单在安吉教育网上公示。支教学校当年实际派遣人数根据初一新生实际人数按约定比例确定,如因招生人数未达到约定人数的,当年相应减少派遣支教教师数量,当年未派遣的支教对象下一年优先派遣。支教教师岗位核减原则按照招募数量多者优先核减,同学科内按照面试分数低者首先暂缓派遣。凡拟招募人员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问题反映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办理支教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影响派遣的,办理支教手续。
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保留我县公办教师人事关系,由民办学校进行岗位聘任和负责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支教期满后,必须回原单位报到,原单位因县管校聘岗位原因无法安排的,由教育局负责安置其他公办学校相应岗位。
五、其他事项
1.各校请将此公告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工,每校同一学科报考人数不超过 2 人,校长要对照条件,严格把关。
2.招募工作接受县教育局监督与审计科监督。
咨询电话:0572—5188805(安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72—5188814(安吉县教育局监督与审计科)。
安吉县教育局
2019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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