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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名)

发布:2019-08-05 15:42: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浙江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秀洲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重点专科建设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意见》(嘉人社〔2013〕45号)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秀洲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下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拟面向医学高等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各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设置见《计划表》,分为:
  1.具执业资格、并具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医务人员。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报考岗位工作。
  2.学习、工作综合表现良好,工作期间无医疗事故发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35周岁(1983年8月17日—2001年8月17日间出生)。部分岗位报考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17日—2001年8月17日间出生);部分岗位报考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8月17日—2001年8月17日)。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19年8月17日在各类医疗机构工作的经历,且要求目前仍在岗。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人员,须在2019年8月1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211室(地址:嘉兴市九里路618号公共卫生大楼二楼西,新安国际医院北1公里处,公交线路:70路、85路公交车至秀洲区妇保院,或70路、119路公交车至木桥港村站点下)。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须正反面打印;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2)《2019年嘉兴市秀洲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1份(附件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须写明所在岗位);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逾期不再受理。
  临床护理、中药药剂、康复治疗技术三个职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招聘麻醉临床、儿科临床、皮肤科临床、临床医学、影像诊断、超声诊断、中医临床、疾病控制、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的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和卫健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作放弃应聘。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417室(九里路618号公共卫生大楼四楼西)。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卫健局统一划定。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区卫健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由区卫健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中,如发现被考察人员与招聘职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被考察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考察或考察后不能按规递交相关材料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网(http://xxgk.xiuzhou.gov.cn/zfxxgkml/qrkjwj/)、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9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公布于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届时报名人员可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82721485
  监督电话:8272185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718269(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招聘计划表
  2.报名表
  3.考生公务关系回避表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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