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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温州市苍南县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公告(18名)

发布:2020-04-24 17:09: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浙江温州市苍南县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公告(18名)已公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苍南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为推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医疗卫生人才。
 
  二、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职位及专业条件
 
  引进单位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苍南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职位需求表》,对于我县卫健系统特殊需求且特别优秀的人才,可实行特别通道,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
 
  引进的人才相关待遇按照《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或《苍南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苍委人办〔2019〕3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详见附件。但人才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五、引进人才程序
 
  1.报名受理: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向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止。
 
  报名方式可采取现场报名和材料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提交《2020年苍南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及能证明教研科研成果的相关材料等复印件。现场报名的,需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原件,材料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寄(发)的其证件原件可在面试时提交。(现场报名及材料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寄(发)地点: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7-59900937;邮编:325800;电子邮箱:646804004@qq.com)。
 
  2.资格审核: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进入面试评审人选。
 
  3.面试评审: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评审工作,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评审,重点就人才的医疗技术、学科建设、带动示范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拟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建议名单。
 
  4.公示公告: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拟引进人员名单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网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引进手续。
 
  5.办理引进手续:引进的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须与我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在聘用期内,引进人才不得申请离职,如若必须离职,须经研究同意后,并按《聘用合同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引进的人才在签约服务期未满而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全额追回已下拨的资助资金及其他享受的人才待遇,若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
 
  (1)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的;
 
  (3)出现重大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4)严重违纪违规或违法犯罪的。
 
  六、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享受优惠待遇,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附则
 
  1.原在本县工作现已调出的人才,若回苍就业,不享受本公告政策待遇。
 
  2.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监督。
 
  附件:
 
  1.2020年苍南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职位需求表
 
  2.《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
 
  3.《苍南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苍委人办〔2019〕3号)
 
  4.2020年苍南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苍南县委人才办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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