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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衢州江山市招聘幼儿园报备员额教师公告(30名)

发布:2020-04-30 16:47:1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浙江衢州江山市招聘幼儿园报备员额教师公告(30名)已公布,网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15日18时整。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江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报备员额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9〕31号)、《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18〕33号)、《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及《关于下达市教育局2020年度用编计划的通知》(江编办抄〔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报备员额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幼儿园报备员额教师30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9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4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1.县(市、区)级及以上幼儿教育学科类的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师等优秀教师;
 
  2.具有幼儿教育学科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
 
  3.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全能基本功比赛获县(市、区)二等奖及以上;
 
  4.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课堂教学评比获县(市、区)二等奖及以上;
 
  5.在省一级幼儿园连续任教3年及以上(或担任班主任2年及以上)、现仍在省一级幼儿园任教的人员。
 
  (五)报考人员在符合第(一)(二)(三)(四)款条件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且为江山生源或江山户籍(以2020年5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且为江山生源或江山户籍(以2020年5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须同时符合“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相关条件之一。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者须先网上预报名,登陆网址:https://dd.jsform.com/f/5ea6cc6754bc48538571525b或扫描(长按识别)本公告下方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网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15日18时整。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现场确认地点
 
  江山市教育局一楼1号报告厅(江山市礼贤路304号)。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装入报名材料中。
 
  3.现场审核材料
 
  为提高效率,方便现场审核,报名者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报名表(附件1)及与报考资格相对应的证件、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的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复印件与原件经现场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4.资格审查及缴费
 
  现场确认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现场以支付宝缴纳报名费150元(低保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费。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核消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1.组织笔试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教育局窗口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及课程改革、教材教法、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公共常识、学科相关专业知识、教学案例等。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得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形式为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3.技能测试
 
  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幼儿教育素质能力及其岗位匹配性,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情景故事、舞蹈、绘画写字、才艺展示等五项,每个项目分值为20分,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舞蹈曲目自定,自弹自唱、情景故事、绘画写字现场出题,技能测试涉及的道具、工具等由考生自备,绘画写字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技能测试成绩=考生面试、技能测试现场得分×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技能测试考生得分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所在面试、技能测试组面试得分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即: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技能测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技能测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技能测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修正系数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成绩计算及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30%+面试得分×30%+技能测试得分×4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相同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五)体检
 
  入围体检的对象须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于2020年7月17日前携带相关证件、证书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档案室。考察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录取。
 
  (七)聘用
 
  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按工作进度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总成绩前3名安排至城区公办幼儿园任教,其他拟录用人员安排到农村幼儿园任教。
 
  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见习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八)递补录取
 
  若有拟录用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若递补对象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不足名额按报名人数不足情况处理。
 
  (九)报到培训
 
  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要求于2020年7月下旬报到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教育局窗口公布),再确定安置学校和明确到校报到上班时间。
 
  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拟录用资格。
 
  四、相关政策
 
  幼儿园报备员额教师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与事业编制实行分库管理。对幼儿园报备员额教师的管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二)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幼儿园报备员额单身教师如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可申办《江山市教师“进城送家”入住证》,以较低价格在周五、周六入住城区指定宾馆(江山市教育局有补助)。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提供的各种报名材料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或不按要求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071780。
 
  (四)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教育局窗口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教育局窗口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87/index.html
 
  七、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2楼208室);
 
  招聘咨询电话:0570-4071670;
 
  招聘咨询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八、本招聘公告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
 
  附件1:江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清单.docx
 
  附件3:应届生证明(样板).docx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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