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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引进录用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告(32名)

发布:2020-04-30 18:15:3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浙江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引进录用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告(32名)已公布,材料投递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12:00。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面向全球和全国“双一流”高校引进录用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告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坐落于温州市区,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占地1700亩(含温州种子种苗科技园),在校生97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设有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园林与水利工程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经贸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公共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建有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浙南作物育种重点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和省市级科研平台25个,建有实体研究所17个。
 
  学院是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中德农民培训合作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首批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等。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球和全国“双一流”高校引进录用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对象
 
  1.本次招聘3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纳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
 
  2.引进录用对象为毕业于全国普通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见附件2);毕业于923所国(境)外高校研究生(见附件3)。
 
  3.上述招聘对象的第一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
 
  4.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5.自2015年1月1日以后通过引进方式录用到我市(包括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引进录用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wzhrss.gov.cn)、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发布。
 
  2.网上材料投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可登陆学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campusphere.cn/14088)(此报名系统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的还需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大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投递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12:00。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
 
  3.资格初审及反馈
 
  用人部门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5月30日12:00之前,应聘人员可登入学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campusphere.cn/14088)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用人部门在6月5日前完成所有资格初审工作。6月5日以后,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campusphere.cn/14088)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4.远程面谈
 
  用人部门采用远程面谈等方式进行初评初选,确定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
 
  5.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已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考核和综合比选
 
  根据远程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组织考核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比选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
 
  7.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负。
 
  拟入围体检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录用的书面意见。
 
  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公布。
 
  8.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9.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0.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经本单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有关办法依照《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11.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综合比选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对招聘信息有疑问,请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招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用人部门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应聘人员所学课程等综合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具体面谈、考核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7.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招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8.联系电话
 
  纪检室:0577-88417726,人事处:0577-86181289。
 
  附件:1.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docx
 
  2.国(境)外院校名单.docx
 
  3.“双一流”高校名单.xlsx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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