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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宁波市鄞州区聚贤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15名)

发布:2020-05-06 19:30:3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浙江宁波市鄞州区聚贤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1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至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工作日时间),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聚贤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街道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15名,其中网格长7名、网格长助理(流动人口管理)7名、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高新区户籍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宁波大市户口,身体健康;
 
  4.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7年4月30日前参加工作,以社保缴纳年限为依据);
 
  5.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基本操作;熟悉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
 
  7.具有下列条件的,笔试可分项加分:
 
  ①中共党员,加1分;
 
  ②高新区户籍的退役军人,加1分;
 
  ③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加3分,具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者加1分,本项最高加3分。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核、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20年5月6日至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工作日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1张,退役军人另外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报考者填写《聚贤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到聚贤街道办事处2号楼一楼108室党建办(地址:高新区江南路1962号)办理报名手续,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报名资料不再退回。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3.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类知识(一门,含写作)。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高新区网站www.nbhtz.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统一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www.nbhtz.gov.cn上公布。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造成的空缺,是否按顺序递补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后决定。
 
  6.综合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街道党工委按照面试、笔试、体检、考核等情况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一经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7.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是否按顺序递补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后决定。
 
  8.聘用。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
 
  9.未尽事宜,由聚贤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在聚贤街道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街道纪工委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89076231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聚贤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聚贤街道党工委 聚贤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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