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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台州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19名)

发布:2020-06-24 15:26: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浙江台州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19名)已公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等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层次人才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层次人才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计划和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层次人才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92/index.html)
 
  2.温岭市中医院网
 
  (http://www.wlzyy.com)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户口所在地、生源地为全国;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卫健系统(含民营医院)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资料包括:《2020年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二)考试
 
  1.招聘序号001临床或科研、002临床或科研、003放射、004中医博士研究生职位采用考核的方式招聘。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对本人从事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有关证件、发表的论文著作及反映科研能力水平及专业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采取答辩形式,与应聘人员就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对其专业能力进行测评。考核组对招聘对象作出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2.招聘序号004中医副高、005护理副高职位采用面试的方式招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会同各招聘单位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会同各招聘单位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温岭市中医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温岭市中医院、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报备员额编制。
 
  2.已就业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3.本次招聘人员中,凡符合我市卫生人才引进条件的,其相关待遇按照中共温岭市委办公室、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社会事业人才政策二十条(试行)的通知》(温市委办发〔2018〕2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
 
  本公告由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6147796。政策咨询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附件1.2020年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层次人才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20年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
 
  温岭市中医院
 
  2020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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