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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省考公安机关考录特警测试公告

发布:2020-08-08 14:05: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浙江省考部分公安机关考录特警测试公告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浙江省部分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相关测试公告
 
  经研究决定,2020年浙江省部分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专业技能测试将于8月14日-16日在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湖州市经济开发区石林路698号)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1.报考杭州、湖州、舟山、台州市公安局特警岗位考生请于8月14日8:30前,到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2.报考宁波、绍兴、金华、衢州市公安局特警岗位考生请于8月14日14:30前,到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浙江“健康码”办理报到检录手续,并现场填报健康承诺书。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所报考岗位条件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见附件1),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测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主动放弃。
 
  二、专业技能测试
 
  1.报考狙击、擒拿格斗、排爆、军警技能岗位考生于8月15日6:30前到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理检录,7:00开始进行男子3000米徒手跑(女子800米)测试。
 
  测试合格考生参加后续测试。其中报考狙击、擒拿格斗、排爆岗位考生于8月16日8:00前到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理检录,8:30开始分区域进行狙击枪100米实弹射击、立定三级蛙跳、爆炸物品识别与爆炸装置制作测试;报考军警技能岗位考生于8月16日15:00前到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理检录,16:00开始进行330米障碍跑测试。
 
  2.报考无人机操控岗位考生于8月15日8:00前到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理检录,8:30开始进行基础实操及专业实操测试。
 
  3.考生须按以上检录时间准时到达检录地点,进行现场检录。检录开始30分钟后仍未到达现场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完成检录后由引导人员带入各测试区域测试,测试完成后需现场签名确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现场签名后应立即离开湖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不得逗留。
 
  三、防疫要求
 
  1.考生应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局6月10日发布的《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公告》和7月9日发布的《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公告(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浙江“健康码”申领、健康承诺书填报等工作。
 
  2.“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可进场参加资格复审和测试。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7月30日后)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简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进场参加资格复审和测试。
 
  4.“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进场参加资格复审和测试。
 
  5.“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6.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提前报告浙江省公安厅巡特警总队(电话:0571-87287122)。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进场参加资格复审和测试。
 
  7.资格复审和测试当天,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受控转移至指定地点,视测查情况,采取“安排单独测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处置措施。
 
  8.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须提供有关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
 
  9.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联系考场工作人员。
 
  10.测试期间测试场地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陪考及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场地内。专业测试开展时,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场地。
 
  四、防暑提示
 
  当前正值酷暑,测试标准要求高,考生应提前做好防暑充分准备。测试前应确保饮食健康卫生和充足睡眠,并对自身身体状况开展自我评估,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等基础疾病者、有中暑症状或其他不适症状者,不建议参加测试。考试时应自带饮用水和防暑药品。
 
  五、咨询联系
 
  考生可查阅服务指南(附件2)了解掌握考点周边的交通及住宿情况。如遇不明事宜需咨询,请联系浙江省公务员局或浙江省公安厅巡特警总队,省公务员局电话:0571-87053645,省公安厅巡特警总队电话:0571-87287122。
 
  本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站。
 
  附件1、特警招录岗位复审准备材料.xlsx
 
  附件2、服务指南.doc
 
  浙江省公务员局浙江省公安厅
 
  2020年8月6日
 
  公告来源:http://182.92.48.102/zjgwy/website/queryMor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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