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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丽水市庆元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名)

发布:2020-12-21 19:20: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浙江丽水市庆元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受理。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庆元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庆元县户籍(以2020年12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庆元县生源(含曾有庆元县户籍);
 
  2.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84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专业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
 
  4.要求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6.具有同类性质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县公共服务中心大楼1楼C区社保大厅(濛洲街222号),联系电话:0578-6122610。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1)《2020年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岗位要求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书的。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缴费: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50元/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缴费,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5.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对少数特殊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核减或不开考的招聘计划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对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下午2:00—4:30)。
 
  6.注意事项
 
  (1)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0年12月24日之前取得,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携带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社保局、县国投集团和县国资办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对学历进行网上查询验证),并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放弃资格复审书面材料),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县国投集团和县国资办统一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考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考《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在报名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二)“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报名及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8-6122610)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国企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它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网(网址:www.zjqy.gov.cn)。
 
  2.本次招聘所学专业要求参照《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进行设置。
 
  3.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或全日制本科”的,所学专业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4.高学历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该岗位相应学历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5.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庆元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8-6122610。
 
  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8-6220125。
 
  庆元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578-6019122。
 
  附件1:2020年庆元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庆元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3:2020年庆元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xlsx
 
  附件4:委托书.doc
 
  附件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docx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庆元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qy.gov.cn/art/2020/12/16/art_1229432649_4340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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