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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招聘社工和街道办人员公告(84名)

发布:2021-02-19 15:38:4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招聘社工和街道办人员公告(84名)已公布,报名地点: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2月18日9点至2月24日16点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为加强新区社区建设管理,进一步改善社会工作者队伍结构,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根据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示范引领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委发〔2020〕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新区民政服务能力,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招聘66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18名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具体详见《湖州南太湖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
 
  4.湖州市区范围内(三县两区)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1年2月24日);
 
  5.参加工作满两年(截至2021年2月24日,其中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部分岗位不受年限要求,详见附件2);
 
  6.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要求中共党员(定向岗位除外);
 
  7.年龄18至40周岁(1981年2月18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面向退役军人(定向岗位)的,年龄在18至45周岁(1976年2月18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二)分类条件
 
  定向人员招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定向“退役军人”招考岗位,报考人员为入伍时户口所在地为南太湖新区的退役军人或者从南太湖新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
 
  三、加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本科学历加1分,硕士及以上学历加2分;
 
  2.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可直接进入面试;
 
  3.中共党员加1分;
 
  4.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或物业公司管理经验的加1分;
 
  同时满足多个加分项目的,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2月18日9点至2月24日16点;
 
  ②报名地点: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③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符合多岗位条件的,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
  ④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两年及以上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有加分情形的,也需将相关原件材料证明拍照上传,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供方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拍照上传其他印证材料原件:
 
  退役军人报考的,须上传退伍证照片;无法提供的,须上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照片。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认证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审核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印证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岗位说明
 

序号

岗位

岗位条件

1

社区工作A1

要求男性,具备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

社区工作A2

要求女性,具备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

社区工作B1

不限性别,具备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

社区工作C

定向退役军人岗位

  (三)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2月19日9时至2月25日16时;
 
  ②由党群工作部和各招聘街道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③招聘人数3人及以下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招聘人数3人以上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调剂、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职数,调剂后仍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定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的职数划入该街道“不定向”招聘中的“社区工作B1”岗位职数;“社区工作A1”或“社区工作A2”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职数在该街道“社区工作A1”和“社区工作A2”岗位中互相调剂,调剂后不足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的职数划入该街道“不定向”招聘中的“社区工作B1”岗位职数。经上述调剂后,“社区工作B1”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的职数不再划入其他岗位。招聘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自接到通知起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填写《考生健康申请表》上传,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社会工作知识(参考书籍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招聘3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3人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成绩计算。
 
  (五)资格复审
 
  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和各招聘街道统一组织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 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再按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湖州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为期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以街道签订的方式为相关社区和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薪酬待遇参照各街道现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标准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该街道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现已是我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通过本次招聘成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的今后在岗时不得重新跨街道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和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由于现在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考试方式、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街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572-2583872
 
  凤凰街道:0572-2126769
 
  康山街道:0572-2921063
 
  龙溪街道:0572-2111296
 
  杨家埠街道:0572-2598319
 
  仁皇山街道:0572-2662912
 
  滨湖街道:0572-2593122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00)。
 
  附件1:湖州南太湖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湖州南太湖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hzhr.com/Web/News/16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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