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资讯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21浙江绍兴市新昌县招用乡镇民政经办人员公告(12名)

发布:2021-02-23 21:01: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绍兴市新昌县招用乡镇民政经办人员公告(12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公开招用乡镇(街道)民政经办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民政基层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职民政工作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乡镇(街道)民政经办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热爱并安心民政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清单为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或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7.新昌县户籍。
 
  二、招用岗位
 
  2021年新昌县民政局和新昌县社会工作协会公开招用乡镇(街道)民政经办人员12名。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2月22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查询。
 
  三、招用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用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
 
  报名地点:新昌县民政局五楼会议室(新昌县南明街道横街15号)。
 
  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社保缴费清单证明以及其他笔试加分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需携带《新昌县公开招用乡镇(街道)民政经办人员报名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可下载,一式两份),按规定填写《报名表》,提供一寸免冠近照3张,并缴纳考试费50元。
 
  招用单位依据岗位需求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扰乱招用工作秩序的,取消资格,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考试
 
  1.笔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参加招考的笔试成绩加1分;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2分。
 
  笔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招用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用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由新昌县民政局和新昌县社会工作协会进行统一调配。
 
  招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职工,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由新昌县社会工作协会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新昌县民政局向新昌县社会工作协会购买劳动服务。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6个月内(以总成绩公告日为准)聘用人员辞退辞职等原因,导致招用岗位空缺,在相应岗位按总成绩排名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用工作由新昌县民政局和新昌县社会工作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并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对本次招用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向新昌县民政局咨询和反映(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75-86337368;监督电话:0575-86030719。
 
  2.招用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下载>>>
 
 
 
  新昌县民政局
 
  新昌县社会工作协会
 
  文章来源:http://www.zjxc.gov.cn/art/2021/2/22/art_1229361973_3854843.html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z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