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资讯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21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2名)

发布:2021-03-19 15:07:1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2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笔试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备考推荐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1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1年第二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供销社举办的以商贸流通类专业为主体的全日制公办高职学院,是浙江省高职优质暨重点校建设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教职工五百余人,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1个岗位共1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8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应聘者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zjiet.edu.cn:9081/)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应聘者通过报名注册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4月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可退还报名费。
 
  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应聘者无需缴纳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少于3人,即取得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通过报名注册邮箱查询应聘资格取得情况。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应聘者于笔试当天进入考场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折算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初试
 
  初试形式为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笔试分为委托笔试或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两种情况。
 
  (1)委托笔试
 
  除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2)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
 
  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
 
  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10:30)
 
  地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楼5号楼
 
  考试范围: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安全及管理相关内容。考试题型含客观题(50%)和主观题(50%)。
 
  笔试成绩于5月8日前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注册邮箱。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才招聘网公布。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复试
 
  除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的复试为面试。
 
  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复试由面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面试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折算计入复试成绩。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技能测试采用实操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对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检测项目的前处理操作、仪器使用、实验数据处理与记录的技能,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在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三大类仪器设备中,选取一个项目进行操作。实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的有关安排与面试安排一并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
 
  (http://zp.zjiet.edu.cn:9081/,“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http://www.zjcoop.gov.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省供销社(人事处):0571-87071173。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86929819(人事处翟老师)
 
  2021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1/3/18/art_1443681_58921141.html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z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