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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名)

发布:2021-04-08 15:57: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时至4月21日16时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宁波市种子管理站、宁波市林特科技推广中心)是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协助制订种植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协助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和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等主要农产品、林特产品生产;制(修)订种植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重大农业生产技术攻关和推广。承担种植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承担种植业行业管理、农情信息调度、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等辅助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许可、质量管理、种子储备技术辅助工作以及种业信息统计、种质资源普查保护工作;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承担科学施肥、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土壤污染防治、农田建设、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建设技术指导。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招聘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种子技术推广

专技

1

负责新品种引进、展示、示范、推广指导服务;
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利用等工作。需田间野外工作。

专业: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蔬菜学。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

浙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生证或学校推荐表报名且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应聘人员属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时至4月21日16时
 
  报名办法: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
 
  报考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2日9时至4月24日16时
 
  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4月25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减少招聘指标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招聘单位负责电话通知本人,并将面试通知书电子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考生,请考生下载并打印通知书带至面试现场。
 
  (二)考试与成绩
 
  1、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命题和阅卷。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告知,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专业素养、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1小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请随带下列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学位学历(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 http://nyncj.ningbo.gov.cn/ )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入围体检对象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385575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650、89186285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7日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1/4/7/art_1229114380_3719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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