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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卫健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56名)

发布:2021-04-14 16:21:4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卫健系统招聘(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56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7: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3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温州市龙湾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选调)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须为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6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七)报考事业单位选调的,须为选调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二、用人单位、招聘(选调)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1年4月26日,特别注明除外。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专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即可。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4月29日9:00-4月30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紧缺岗位的放射科、B超等岗位放宽至2:1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并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予以公布。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5月6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且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未取消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和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26日9:00—5月29日9:00
 
  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0:30《岗位专业知识》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 (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60%)和《公共基础知识》 (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40%)两部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1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资格复审通知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单寸照3张;
 
  (3)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就业协议书形式,考生无法提供纸质版《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网签就业协议书情况证明(说明)。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定向生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或说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或说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列为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
 
  入围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费自理)。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应已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之日起,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等证件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予聘用。若教育部对延期毕业出台相关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告知事项及其他
 
  1.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1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1年4月26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除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4月21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选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选调)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7.本次招聘(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
 
  8.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具体事项将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上另行公布。
 
  五、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55878818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释。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longwan.gov.cn/art/2021/4/13/art_1247143_58952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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