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征招专职消防员公告(203名)
2021浙江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征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203名)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招录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数分批次组织。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征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负基层消防站执勤战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3名,主要从事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通信员(文书)等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有团结协作意识;
3.要求男性,初中(含)以上学历,年龄18至25周岁,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举止大方,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执勤车驾驶员岗位放宽至35周岁);
4.通信员(文书)岗位要掌握Word、Excel和PPT等软件操作,有摄影或视频剪辑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执勤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2证以上,从事驾驶工作2年以上且未发生酒驾或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二)优先条件
1.退伍军人、有从事消防工作经历的;
2.有体育特长的;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有一定关联的(如化工、建筑、计算机、摄影等);
4.有特种车驾驶经验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招收对象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消防文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其他不宜招收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情形。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报名及招录方式
(一)用人单位工作地点及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人员可根据个人意向选择报名单位,具体工作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用人单位 |
征招人数 |
工作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特勤消防救援大队 |
45名 |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鹅湖东(高速路政旁) |
林晨星 |
15858769535 0577-56691119 |
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29名 |
温州市鹿城区勤奋路60号 |
李文杰 |
13867708714 0577-85956119 |
龙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
14名 |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666号 |
徐勇 |
18815060255 0577-56687119 |
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
40名 |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镇霞光大道789号 |
姚海敏 |
15857779504 0577-63482257 |
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 |
10名 |
温州乐清市城东街道胜利路119号 |
叶茂亮 |
18815068802 0577-62529119 |
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
15名 |
温州瑞安市瑞光大道321号 |
周增则 |
15158765301 0577-65855710 |
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名 |
温州市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西面法院旁 |
张维昊 |
15657713512 0577-67250306 |
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
2名 |
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服饰园区惠工路20号 |
陶文川 |
13064566119 0577-63018119 |
泰顺县消防救援大队 |
3名 |
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乌岩岭路188号 |
谢鑫程 |
13958993738 0577-59290119 |
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3名 |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镇百丈村1号 |
陆守伟 |
15726874119 0577-68750029 |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 |
2名 |
温州市龙港市通港路(李家垟村)消防站 |
叶伟力 |
17858471119 0577-64291119 |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
15名 |
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丁香路滨海11路路口 |
陈超 |
15825618692 0577-86808119 |
原战勤保障大队 |
5名 |
温州市龙湾区状元镇兴华路21号 |
陈登峰 |
15058305286 0577-86358119 |
报名时需携带《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征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及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两张;
3.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市民中心等可打印);
4.退伍军人需退役证复印件一份到拟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及招录方式
即日起至12月31日,招录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数分批次组织。
1.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初选条件者统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由用人单位确定)和体检。
2.体检参考征兵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正式录用后给予报销,开展体检期间应聘人员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体能测试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四、聘用
各单位根据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情况按拟招聘人数择优录用,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作时间和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岗位分工发放相应津贴补贴,年终发放考核奖,新入职年收入约6万元,每年定期评级增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2.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根据岗位分工和工作需要灵活安排轮休,每年应休天数不少于100天;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轮休的,根据支队有关规定按未轮休天数予以补助。
3.工作期间由用工单位提供食宿和被装保障,并每年组织1次免费体检。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二)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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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wz119.org.cn/xfxw/tzgg/2021/04/23/272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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