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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省考行测题库精选720题(373-375)

发布:2021-07-01 08:18:1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考的是考生知识面的广度和解决问题的速度,有文科也有理科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五个部分。从2015年开始,浙江省考行测试卷在以往分类模式的基础上增设了一套C卷。三套试卷满分均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题目分布比例差别不大。以往浙江省行测总题量基本稳定为120道左右,2018年开始骤增为140道,2019年稍稍回落至130道,2020年受疫情影响仅有100道题,2021年又重新恢复130道题下面,小编整理了近六年浙江省考行测A、B卷(C卷暂缺)的题型题量,如下表所示:

  2017—2021年浙江省考《行测》题型题量分布统计表

题型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A卷 B A B A B A B A B
常识判断 20 20 15 15 20 20 20 20 20 20
言语理解与表达 30 30 25 25 35 35 35 35 30 25
数量关系 数字推理 5 5 5 10 5 10 10 5 5 10
数学运算 20 20 15 10 20 15 15 20 15 15
判断推理 图形推理 10 10 5 5 10 10 10 10 10 10
定义判断 10 7 5 5 7 7 10 10 10 8
类比推理 10 8 5 5 8 8 10 10 10 7
逻辑判断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资料分析 15 15 15 15 15 15 20 20 15 15
合计 130 125 100 100 130 130 140 140 125 120
 
  考试时间120分钟,130道考题,平均每道题的解题时间不到一分钟,这给考生造成了不小的压力。但仔细分析历年真题会发现,浙江省考试卷整体命制难度有所降低,旨在考查考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思考、推理、解题能力。历次浙江公务员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2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教程(点击订购)。下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就行测科目为考生提供一些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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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完成1-3题!   
 
  1.下列哪组事件全都发生在“二战”期间?
  A.中途岛战役、华沙战役
  B.索姆河战役、北非登陆
  C.西西里登陆、萨拉热窝事件
  D.斯大林格勒会战、珍珠港事件

  2.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法》的相关规定,正确的是:
  A.个人属于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的范畴
  B.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C.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月申报缴纳
  D.纳税人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3.吴某在下列哪一情形下,可主张所有权的善意取得
  A.唐某与陈某签订了试用买卖合同,将一头牛交给陈某试耕。陈某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吴某,并为交付
  B.钱某为孙某保管一套精美古书,好友吴某过生日,钱某谎称该邮票是以自己积蓄购得,赠送给吴某,并为交付
  C.马某从图书馆借得一套《上下五千年》,涂去图书馆的标记后,以合理价格卖与不知情的吴某,并为交付
  D.邓某拾得贺某丢失的钱包,以100元的价钱卖给不知情的吴某,并为交付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参考与解析

  1.答案: D
  解析:华沙战役是波苏战争中的决定性战役,这场战争开始于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A项排除。索姆河战役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规模最大的一次会战,时间发生在1916年,B项排除。1914年6月28日,斐迪南大公返回萨拉热窝市区时,被塞尔维亚青年普林西普击中毙命,这就是著名的萨拉热窝事件。德、奥匈帝国立即以此作为发动战争的借口,挑起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这一事件遂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线。C项排除。故本题答案选D。

  2.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查《环境保护税法》的相关规定。A项错误。纳税人是指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个人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缴纳环境保护税。B项正确。应税污染物,是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C项错误。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D项错误。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故本题答案选B。

  3.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查善意取得制度。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善意取得应符合下列几项构成要件:(1)出让人为无处分权人;(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标的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陈某对试用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处分的,视为其同意对标的物的购买,因此,其对耕牛的处分为有权处分。所以,吴某取得对耕牛的所有权是依据买卖合同,而非善意取得制度。A项错误。钱某将为孙某保管之物无偿地赠与吴某,吴某并非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因此,其不能善意取得该物。B项错误。《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可知,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吴某不能对钱包的所有权主张善意取得。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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