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资讯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企业

2021浙江台州玉环市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33名)

发布:2021-07-28 16:42: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台州玉环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33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9时—8月3日17时。笔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写作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题型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题型,为客观题;写作为公文写作、材料写作等。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备考推荐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1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玉环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相关企业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玉环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方式
 
  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
 
  四、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2.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玉环户籍指具有玉环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1年7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台州户籍指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必须是从玉环市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且未参加过事业或国企定向招聘的人员。已经享受过1次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报名资格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9时—8月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30日9时—8月4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8月5日9时-8月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规定,本次考试费为50元/每人。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符合考试资格报名人数没有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玉环门户网(http://www.yuhuan.gov.cn/col/col1229307084/index.html)和“玉环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在8月9日9:00-16:30与玉环市人力社保局劳职科联系(电话:87468025),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8月10日9时—8月14日12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笔试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专门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职位实行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则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取前6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若报名人数少于1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
 
  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写作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题型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题型,为客观题;写作为公文写作、材料写作等。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负责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须在面试开始2天前完毕。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取消录用资格。
 
  4.面试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一般应在15天内完成,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及以下的以此类推。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7月3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1年7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1年7月3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4.学历专业。
 
  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专业名称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可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6.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各招聘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9.聘用人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聘用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10.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照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玉环门户网、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玉环人社”)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玉环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yuhuan.gov.cn/art/2021/7/26/art_1229307124_3725347.html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z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