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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温州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公告(46名)

发布:2021-08-05 16:37:5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温州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公告(46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9时至2021年8月9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局服务管理人员配置,补齐协管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6名协管员,男性40名,女性6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工作敬业,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3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3日以后出生)。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文秘、计算机专业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5.具有温州市户籍或温州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协管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9时至2021年8月9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1)报名表;(2)有效身份证;(3)户口簿;(4)学历、学位证书;(5)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6)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市民中心等可打印);(7)浙江健康码截图等有关材料发送至邮箱lgszfj@126.com,咨询电话:0577-599181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资格初审。将对报名者网上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回复邮件。
 
  4.资格复审。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1)纸质报名表;(2)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户口簿及其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5)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6)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市民中心等可打印);(7)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8)浙江健康码。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报名者的有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若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录用办法
 
  1.计算机基础应用测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计算机测试者即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能测试招聘环节。
 
  计算机测试项目:共设三个项目,有一项不达标即为不合格。
 
  计算机测试项目:word文本排版、excel制表,限时打字。计算机测试不达标者不得进入体能测试招聘环节。
 
  2.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期间,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不达标者即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得进入面试招聘环节。
 
  3.面试。体能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4.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取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面试成绩同分的,优先录用1000米/800米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填写社会保险转移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福利待遇
 
  按龙港市编外用工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并落实五险一金。
 
  八、本招聘通告最终解释权归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zjlg.gov.cn/art/2021/8/4/art_1229551151_3979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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