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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温州龙湾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2名)

发布:2021-08-19 15:13: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温州龙湾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2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 — 2021年8月25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招聘︱龙湾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2名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0年8月18日至2003年8月18日);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勤务辅警一般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要求为准。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8日 — 2021年8月25日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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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名需提交材料:请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提交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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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收到面谈电话通知后,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银行征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面试、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
 
  (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根据岗位实际设置具体考试方式)
 
  1、面谈。面谈合格后进入笔试。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共设三个项目。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男):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女):4*10米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谈、体能测试和理论测试情况,按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年薪人均7.5万—8.5万元(含“五险一金”),根据岗位职务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工作绩效执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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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C8e4PrsKqE9TOyHB8aR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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