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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绍兴市部分市属国企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告(35名)

发布:2021-09-02 14:47: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绍兴市部分市属国企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告(35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8:30—9月25日17:3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绍兴市2021年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充分就业,决定统一组织开展2021年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依据《关于绍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就业的意见(试行)》(绍退役军人局〔2020〕38号)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身体等条件。
 
  (三)在绍兴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指的是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含全日制、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
 
  (四)在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判刑,退役后有失信记录、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考岗位年龄限定在35周岁及以下的,要求1985年9月及以后出生;报考岗位年龄限定40周岁及以下的,要求1980年9月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有绍兴市文旅集团等6家市属国有企业,共推出9个岗位,计划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具体的市属国有企业名称、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绍兴市2021年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部队服役量化分核定、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9月1日8:30—9月25日17:3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其他社会考试类别,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部队服役相关信息填写在“学习工作简历”栏中。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9月1日8:30—9月26日12: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1年10月6日上午9:00—10月9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四)笔试
 
  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 100 分。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退役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海智汇绍兴淘岗网(绍兴人才网)公布。
 
  (五)部队服役量化分核定
 
  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18日
 
  将参加招聘报名的每名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量化评分总和计入考试总成绩。量化评分是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参加作战表现、练兵备战水平、服役年限、服役地区艰苦程度及相关身份等,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具体参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2018年12月14日起施行)执行。主要内容:
 
  1.服役年限计分。服现役年限12年以内(含)的,每服役1年计3分;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4分。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
 
  2.奖励和表彰计分。个人嘉奖,每次计0.5分;个人三等功,每次计10分。获得个人嘉奖的,退役士兵档案中必须具备个人奖励相关登记(报告)表;获得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人还应具备受奖证书和奖章。
 
  服役期间获得奖励和表彰的,累计计分。
 
  3.残疾等级计分。士兵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至10级残疾等级的, 分别计40、30、20、10、5、2分。残疾等级计分以退役时的残疾等级为准。
 
  4.其他情况计分。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按照以下标准计分:一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05 分;二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1分;三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15分;四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2分;五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25分;六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3分。在西藏地区服役的,按照以下标准计分:二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2分;三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25分;四类区,每服役1个月计0.3分。在海岛服役的,按照以下标准计分:驻地在三类岛的,每服役1个月计0.05分;在二类岛的,每服役1个月计0.1分;在一类岛的,每服役1个月计0.15分;在特类岛的,每服役1个月计0.2分。在驻海外基地服役且连续服役时间一年(含)以上的,每服役1个月计0.2分。
 
  上述四类情形中,符合两类(含)情形以上的累计计分。评分以退役士兵档案中原始记录以及部队认定的享受相关津贴实际情况、服役地点情况为准。
 
  5.减分。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每次分别减5、10、30、60、100分。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撤职、降衔等军纪处分的,每次分别减3、5、15、20、40、60分。
 
  因同一违纪行为同时受到党纪、军纪处分的,以最高标准减分;因多次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累计减分。受到处分的,退役士兵档案中应当具备《处分登记(报告)表》以及其他有关的处分材料。
 
  符合笔试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由服役应征入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完成《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附件2)核定并报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公示。
 
  (六)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服役量化分两项总分(笔试成绩×40%+量化分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复核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复核由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各招聘国有企业选派人员各自完成。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复核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复核。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复核或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服役量化分两项总分(笔试成绩×40%+量化分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退役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包含3道题目,思考和答题时间为10分钟。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注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量化分成绩×2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由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完成。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海智汇绍兴淘岗网(绍兴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情形, 健康码、行程码状态不符合绍兴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
 
  8.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政策咨询电话:移交安置处0575-85738511、85738515。本次招聘由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8003037。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的,将另行公告。
 
  具体防疫要求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s://sx.sxrc.com.cn/sxrcw/webPage/page/informationDetail.html?id=544e1738-ec8b-4d67-abae-891b11a340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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